月湖区教育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现将《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鹰潭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0日
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办法
(一)划片招生
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区划分按照《鹰潭市城区初中小学学区划片规定》执行,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划定具体学区。高新区、信江新区可按照本实施办法实施,也可按照教育部和省厅文件精神制定本地具体招生办法,如遇与月湖区生源发生冲突的,须上报市中招办并与月湖区中招办区协调解决。
(二)随机派位
划片招生后,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随机派位。
一是片区内生源数大于各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后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将由市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二是片区内生源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小学按隶属关系由中招办确定是否扩大招生,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调整招生片区。初中学校实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的对象为具有月湖行政区域户口,并在市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随机派位程序: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实行随机派位的学校,学生按公布的学校填写入学志愿,按志愿进行随机派位,只派一次。随机派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有学区的回原学区就读,学区不明确的实行指定。
随机派位工作由市、区两级中招办组织实施。市中招办确定随机派位电脑程序,邀请人大、政协、监察、学校、学生家长代表现场监督,请公证处予以全程公证,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三)指定招生
随机派位后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和无月湖区户口(外来人员)子女采取指定学校就读。外来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适龄人口本人的身份证明。
(四)自主招生
社会力量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其招生方案必须报市、区中招办同意后执行。
二、招生程序
(一)调查摸底
各学校按《鹰潭市城区初中小学学区划片规定》划定的学区范围,负责对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本校小学毕业生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属地关系交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招办)汇总,审核无误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小学毕业生摸底6月2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摸底7月20日前完成),学生须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三种材料之一)或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
(二)上报招生计划
市区初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在6月10日之前上报学校2017—2018学年度招生计划。
(三)新生录取
一年级新生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按隶属关系办理录取手续;七年级新生由小学审核后,报市、区中招办,按隶属关系,分别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顺序为:
一是军人子女,有客商证的客商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按本人意愿由市、区中招办确认后到相关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二是按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多人共有产权的房屋3年内只能确定一位主产权人子女入学)、公租房(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等有关材料(即双证)确认学区,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具体确认方法:凡属本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①其家庭的户口簿、房产证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②其父母没有单独住房该生和父母一直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并户口在同一本户口簿上三年以上,可以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及户口簿确认学区;③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地址,且没有住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而且持有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三年以上);④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城区的,经教育部门确认安排的适龄儿童。
三是以上两类招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房产证(或房管部门认可的公房租赁合同)在本学区内的可报名登记(即单证),人数不大于学位数时,办理入学手续;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则实行随机派位。
四是以上三类招生后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将面向月湖行政区域户口,并在本市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实行随机派位,安排就读学校。
五是随机派位后仍没有确认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将由市区中招办统一协调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六是无本市城区户口又无学区内房产的(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实行指定入学,视各校招生情况,就近安排进入学位有空余的中小学就学。
三、招生时间
调查摸底时间:
一年级新生:6月20日—7月20日,7月20日前上报摸底情况。
六年级毕业生:6月1日—6月20日,6月20日前上报摸底情况。
新生录取时间:
一年级新生:8月25日—8月30日。
七年级新生:8月25日—8月30日。
四、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对新生资料认真审查,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校应将学生档案退回中招办,重新确认就读学校。各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调查摸底时间为准:小学一年级新生为7月20日前,初中七年级新生为6月20日前。初中学校随机派位申请表上交时间为学校公布后5个工作日以内。
学校不得擅自招收非学区范围内或外地新生。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鹰潭市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一是严把入学年龄。二是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6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二是均衡编班教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所谓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双语班等,更不得以此名义收取任何费用。9月15日前,各中小学将一年级、七年级分班级新生花名册(学号、姓名、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家庭住址)上交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录入学籍系统,并将新生花名册以电子表格形式发至邮箱:jxytjw@163.com和ytjyjjjk@163.com,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市各小学班额控制、入学年龄等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鹰潭市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片规定
附件:
鹰潭市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片规定
一、鹰潭市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
(一)鹰潭市第十小学
1、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河以南,五洲路以西至月湖区区域内。
2、浙赣铁路线以南,天洁路以北,龙虎山大道以西,白露河以东。
(二)鹰潭市逸夫小学
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河以南,站江路以西,五洲路以东。
(三)鹰潭市第一小学
站江路以东,新解放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河。
(四)市师范附小
1.新解放路以东,湖西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河。
2.正大路以东,湖西路以西,环城路以北,胜利路以南。
(五)鹰潭市第五小学
1.站江路以东,交通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南,浙赣铁路线以北。
2.交通路以东,正大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南,环城路以北。
3.市五小大院内。
(六)鹰潭市第八小学
1.环城东路以南,浙赣铁路线以北,交通路以东,岱宝山路以西。
2.浙赣铁路线以南,白露支河以北,龙虎山大道以东,岱宝山路以西。
(七)鹰潭市第九小学
1.白露支河以南,龙虎山大道以东,岱宝山路以西。
2.天洁路以南,龙虎山大道以西,白露河以东。
(八)鹰潭市第七小学
1.环城路以南、岱宝山路以东。
2.嘉禾山庄、东四村。
(九)鹰潭市第四小学
1.环城路以北、湖西路以东、院里路以西。
(十)鹰潭市第六小学
1.院里路以东、环城路以北;
2.265大队(265大队社区)。
月湖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十小学、四青中心小学、上桂小学、桥东小学入学。
(十一)高新区所属小学
白露河以西、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生源。
(十二)信江新区所属小学
信江河以北、信江新区行政区域内生源。
二、鹰潭市城区初中学区划片范围
(一)鹰潭市第二中学
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河以南,东边:湖西路以西,西面:由老码头横穿林荫东路沿鹰潭宾馆围墙至金山弄路口,穿过胜利东路接拥政路至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向东至正大路口接南站路以东区域。
(二)鹰潭市第三中学
1.浙赣铁路线以北,信江河以南,东边:由老码头横穿林荫东路沿鹰潭宾馆围墙至金山弄路口,穿过胜利东路接拥政路至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向东至正大路口接南站路以西区域。
2.浙赣铁路线以南,南站路以西区域,白露河以东。
(三)鹰潭市实验中学
1.湖西路以东,信江河以南,军民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北区域。
2.浙赣铁路线以北,湖西路以东,胜利东路、梅园大道以南,院里路以西、嘉禾山庄以西区域(含嘉禾山庄);环城东路(嘉禾山庄至枫山段)以南区域。
3.浙赣铁路线以南,南站路以东区域。
(四)鹰潭市第四中学
1.军民路以东,梅园大道以北。
2.院里路以东,嘉禾山庄以东(不含嘉禾山庄,含东四村、265大队社区),环城东路(嘉禾山庄至枫山段)以北区域。
(五)鹰潭市第二中学(信江校区)
1、幸福路以南、龙虎山大道以东的信江新区行政区域内生源。
2、原市五中学生进入鹰潭市第二中学(信江校区)就读(信江新区学校网点布局到位后再重新调整学区)。
3、如鹰潭市第二中学(信江校区)招生后有空余学位将优先招收信江新区余信贵大道以南学生。
(六)周塘中学
信江新区行政区域内生源。
(七)鹰潭市第六中学
白露河以西,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生源。
区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实验中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