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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作者:    (2017-06-09 16:11:00)    来源: 鹰潭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局党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党组,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党组织,市直各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支部:

现将《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518

 

 

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化,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全域一体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两化两统筹”的意见》(鹰办发〔2017〕9号)精神和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以“六项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鹰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依据

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两化两统筹”的意见》(鹰办发〔2017〕9号)精神和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以“六项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鹰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着力实施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服务、基本保障”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六项基本建设”,实现“六项基本建设”全面加强;根据市委《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鹰发〔2016〕17号)精神,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2016年度鹰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鹰办发电〔2016〕111号)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市委《中共鹰潭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基层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建设作用,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带群建工作,配套建立基层群团组织,构建“党建带群建,党群一体化”工作格局。

二、考评对象

市教育局党委直属党组织

三、考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党办主任、人事科长、驻局纪检组副组长、教育工会副主席及团委、妇工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办,由党办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

核以《市教育局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党建工作标准(试行)》为主要依据,主要考评单位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考评内容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群团组织建设,满分100分,其中基层组织建设50分,党风廉政建设15,党的意识形态工作10分,统战、老干部和群团组织建设25分。

五、考评方法

(一)自评申报。各直属党组织根据本年底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自评申报,并于2017年12月31日以前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和自评得分情况及得分依据报局党办。

(二)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评组,考评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纪检、工青妇等部门人员组成。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对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对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依据考评标准,结合平时检查督查掌握情况进行评分。

(三)评定表彰。考评组依据《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基层党建考评得分80%与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得分20%合计为直属党组织党建综合评定得分,(见《鹰潭市教育局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价和问责办法》)并对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得分高低排好位次。将综合评定结果作为直属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实绩评定、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精心安排部署。要按照考评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强化举措,责任到人,整体推进,确保完成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密切配合,严肃纪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考评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评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掌握方法要求,熟悉考评业务。要依据考评办法,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细致地考评,对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督促检查,确保实效。实行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定点联系制度,不定期检查指导联系点党建各项工作。组成市教育局党建工作督察组,每月第四周定期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基层党建情况,督促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我局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此考核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为市教育局党委,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鹰潭市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一、机构建设规范化

8

1.党组织机构设置

3

各基层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合理设置(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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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建设

2

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1分),按干部职数1:1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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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务干部配备

3

各校应设专职副书记(1分);设立党办(1分),配备党办主任(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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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化

10

1.建立党建工作机制

2

各校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学校党建工作汇报,每季度讨论、研究一次学校党建工作(2分)。

相关

会议记录

 

2.建立党建工作相关制度

4

 

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等、有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向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等(4分)。

 

相关材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3.党建经费保障

2

党建经费按照所辖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50元标准核拨党员教育经费,并每年逐步增加。党员人数在40人以下的单位,也可采取实报实销的办法(2分)。

相关材料

 

4.党务公开

2

 

各直属党组织书记每年对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公开述职。有下属支部的党委(党总支)开展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公开述职(1分)。按要求公开党费年度收缴使用情况(1分)。

 

会议记录述职材料

 

三、阵地建设规范化

10

1.办公场所规范化

2.5

各直属党组织办公场所做到七个一1.5分),下属党支部办公场所做到五个一1分)。

实地查看

 

2.党员活动室规范化

2.5

直属党组织活动室做到十有1.5分),下属党组织活动有场所保障(1分)。

实地查看

 

3.宣传阵地规范化

2.5

 

各直属党组织宣传阵地做到十有得(1.5分),下属党支部做到七有”, 并完成下达的党建宣传任务(1分)。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4.党建资料建设规范化

2.5

各直属党组织建立四个名册0.5分)、四个计划0.5分)、五套资料0.5分)、四类档案0.5分)、八个记录0.5分)。

相关资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四、工作流程规范化

10

1.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1.5

各直属党组织年初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并及时上报审核(0.5分);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及时,材料齐全(1分)。

党员发展材料

 

2.党组织换届选举规范化

2

党组织成立和换届选举程序规范,成立、换届前有请示、有批复(0.5分);党员大会选举符合程序(0.5分);选举后有选举结果报告、有批复;选举结果报告报送及时(0.5分);党组织按时换届,换届前提前1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在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选举工作(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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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

3.5

1.党籍管理做到及时接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0.5分);

2.坚持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相关规定对党员进行考核、评议(0.5分)。组织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0.5分);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符合要求(1分);

4.扎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活动1分)

5.党员工作时间在公共场合、办公室必须佩戴党徽,发现一起未佩戴的(-0.5分)。

相关记录

现场抽查

 

4.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

2

党费管理做到基数核定及时、收缴标准一致、登记规范完整、帐目清晰准确。直属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台帐、核定表1;规范收、管、用并及时足额上缴党费1

相关记录

 

5.党建目标考核规范化

1

结合本单位实际,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各直属党组织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0.5。有单位党建工作计划0.5

 

相关材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五、基本活动建设规范化12

1.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4

1.七一期间,组织开展建党96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评选表彰两优一先1

2.开展党建活动月活动。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1

3.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活动0.5

4.六个一为基本活动内容,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0.5

5.坚持每月9日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0.5

6.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0.5分)

听取部分党员意见

 

2.深化党建+”

2

1.党建+”工作实施方案0.5分)

2.定期开展相关活动3次以上1分)

3.党建+”工作取得实效0.5分)

相关资料

 

3.党建网络信息化活动

6

 

1.开通了学校党建微信平台或设立党建专栏1分);每月定期维护更新内容1分)

2.建立了党员党建微信群1分),每月至少一次信息上传1分)

3.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鹰潭手机党建地图APP工作1分)

4.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党建信息化任务1分)

 

 

 

 

实地查看

3.党建网络信息化活动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六、

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

15

健全组织机构

2

1.各级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0.5),落实教育、管理、制度等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责任,并配合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1)

2.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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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

8

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分)

2.每年年初与学校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和防腐败工作责任书1分)

3.学校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1分)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1分);

5.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1分);

6.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1分);

7.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分);

8.有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八不准六个严禁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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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和考评

5

1.年终,学校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向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组书面述责述廉,接受考核评议(1分);

2.年终,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评议并确定等次(2分);

3.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并形成了内部控制报告(1分);

4.有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系列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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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

 

 

组织建设

1.5

1.各直属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并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0.5分);

2.有专人负责网络宣传管理(0.5分);

3.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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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1.5

1.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直属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0.5分);

2.研究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0.5分);

3.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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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化

6

1.加强师生思想动态监测,每月及时了解掌握本校师生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1分);

2.各校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每季度研讨1次,学校党政负责人按要求参加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其中各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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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引领

1

1.树立本校先进典型2个以上,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展示。(0.5分)。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配备到位(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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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八、群团组织建设规范化

25

 

 

 

 

 

 

 

 

 

 

 

 

 

 

 

 

 

 

 

 

 

 

 

 

 

 

 

八、群团组织建设规范化

25

 

 

 

 

 

 

 

 

 

 

 

 

 

 

 

 

 

 

 

 

 

 

 

 

 

 

八、群团组织建设规范化

25

 

 

 

 

 

 

 

 

 

 

 

 

组织建设

2.5

有工会主席、女职工主任、经审会主任(0.5分),有工会办公室(0.5分),工会按时换届(0.5分),工会经费实行主席一支笔审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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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支持

1

1.有党政研究工会工作记录(0.5分);

2.有行政支持工会工作经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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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并落实会前会后报告制度(1分),有讨论建议事项和讨论通过事项(1分),有评议监督事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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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实事

1.5

组织教职工年度健康体检(0.5分),完成年度职工互助保障任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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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建设

2

有职工之家,项目3个以上(1分),年度开展活动3项以上(1分)。

相关活动材料

 

 

 

 

 

 

共青团

 

 

 

 

 

 

 

 

 

 

 

体制机制

1.5

1.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及党政研究共青团工作机制,各单位配齐专兼职团委书记,并按期换届,同时要有行政支持共青团工作经费(0.5分);

2.各项制度规范落实,档案资料齐全,工作台账内容完备、记录详实,能及时准确完成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0.5分);

3.做好团干教育培训工作及发展团员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团干部培训(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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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

2

1.积极开展中央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和一学一做实践教育活动(0.5分);

2.积极开展团市委、市教育局团委组织的各类系列主题实践活动(1分);3.积极开展两红两优推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五四青年节等活动(0.5分)。

 

相关活动材料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综合工作

1.5

1.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有全年团的重点工作活动安排和落实,及时向市教育局团委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0.5分);

2.建立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利用微信和网站积极开展或参与共青团网络活动(0.5分);

3.按时足额上缴团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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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

组织建设

2

1.加强妇委会的组织建设,有专兼职的妇委会主任,妇委会按期换届(0.5分);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落实会前会后报告制度(0.5分);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妇委会议事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档案制度、活动制度、组织制度和维权工作制度,做到年初与计划,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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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支持

1

有党政研究妇委会工作记录,有行政支持妇委会工作经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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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工作

2

1、每年三八六一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活动次数不得少于两次(1分);

2、按要求参加局妇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局妇委会交办任务(1分)。

相关活动材料

 

统战工作

2

1.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中,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为正式代表(0.5分);

2..统战工作有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0.5分);

3.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支持基层民主党派建设,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建议,解决一个问题(0.5分);

4.领导班子成员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朋友并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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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依据

得分

老干部工作

3

1.重视老干部活动室建设,每年拨出一定经费改善活动室条件。(0.5分);

2.重阳节、春节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教师(0.5分);

3.书记或校长每年向老干部做一次学校发展情况报告(0.5分);

4.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有专题研究记录(0.5分);

5.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文体活动(0.5分);

6.开展各项活动中,单位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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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加分项目。有下列情况的直属党组织可加分。

(一)获得国家级集体荣誉,加5分;获省部级集体荣誉,加2分;获得市厅级集体荣誉,加1分。

(二)在国家级党报党刊刊登党建相关文章通讯,加5分;在省部级党报党刊刊登党建相关文章通讯,加2分;在市厅级党报党刊刊登党建相关文章通讯,加1分。

(三)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单独书面经验总结材料,加2分。

二、减分项目。有下列情况的直属党组织应减分。

受到省部级通报批评的减5分;受到市厅级通报批评的减2分;受到市教育局党委通报批评的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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